主持人Leon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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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近期的頭條新聞是關於一個四十三歲的無名英雄。半夜四點,他在皇后大道附近的小巷,聽到有位島民女士喊救命,過去想幫她一把,沒想到趕過去還不到幾秒,手機只按了兩個一就遭遇不測,被歹徒刺殺身亡。留下一家四口,太太以及是那個嗷嗷待哺的孩子。

 

這則新聞引起社會大眾廣大討論,做英雄值不值得?過去伸出援手卻送了命,有人開始質疑那位島民女士的行為,看到來幫忙的人被捅了一刀就這樣跑了,天理不容啊。

 

可惜你有救人心,人家不一定有,所以最後命喪黃泉。

 

事情就發生在我打工的地方附近,而諷刺的是兩年前,我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但我把它當作靈異事件處理,沒有過去探個究竟。(詳見:《◆隱瞞了半年之久的的親身靈異事件...》)

 

我把故事貼到PPT的靈異版,卻引來一陣撻伐。很多臺灣的熱血青年扯到道德觀,認為Leon沒有道德可言,至少應該打個110報警,而我卻沒有。

 

當下很想反駁那些熱血青年,難道我的命不是命?

 

若我也因為當英雄而死了,充其量就如同這位死去的先生一樣,得到死有輕于鴻毛,重于泰山的英雄美名罷了,不是嗎?

 

我不想當英雄,也不想逞英雄,只想平平凡凡的渡過這一生,也不想死得重於泰山。再說當時那件《◆隱瞞了半年之久的的親身靈異事件...》,我並沒有發現有任何的異狀,既有可能是幻聽,隨便報警,吃不完逗著走的人可是我。

 

珍惜自己的生命並沒有錯!

 

Leon的報告時間:

兇手已經抓到了,但目前案情膠著中。

 

不想像《◆隱瞞了半年之久的的親身靈異事件...》那篇文章一樣多生事端

 

所以,想知道被害人一家最後對歹徒采取什麼行動,請留悄悄話詢問。

Posted by aleon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20) Trackback(0) Hits(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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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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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人要你當英雄,這是只是身為人最基本的同理性。當然,也沒人要求你一定要有就是了。
  • Blog is a place to express my thoughts,
    so I can write whatever I like.



    If you are not happy, you don't have to come in.



    Thanks for your reply anyway.

    aleonreplied on 2008/10/0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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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哪宗無名英雄的新聞只屬個別事件。如果人人都像你這樣貪生怕死,有一天當你遇到意外或危險時,人家也這樣不聞不理地對待你,你就會真正體會到什麼是冷血動物。
    路過)))
  • 偏偏這種意外時間就發生了,而且還是在我天天走過的路上。

    像紐西蘭這種沒有什麼事情的國家,連羊死掉了都會報導。但我經歷過的那個靈異事件,事後並沒有報道出來。

    不是說用新聞有無報道來做來做發生事情與否的標準。

    但我覺得在不了解事情之前最好不好做評論,也不需要采取什麼動作,不然鬧笑話就不好。

    就像我說的,紐西蘭如果隨便報警,最後吃不完逗著走的人是我。

    如果我真的目睹了,絕對也會報警,但會不會走過去就會保守一點。

    謝謝你給的意見。

    aleonreplied on 2008/10/08 19:22

  • 你的想法跟大多数人都一样。
    我也不例外。
    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只是把事情弄得更糟。
    帮人也要看自己的能力。
    爱人,也要懂得爱自己啊!
  • 沒錯。

    道德這種東西人人不同。

    在還沒有了解別人之前,就直接評論並沒有道理也沒有意義。

    因為他人並不了解事情始末也不了解。

    我個人認為是對得起自己最重要。

    aleonreplied on 2008/10/08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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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實要到真遇到的時候才會知道自己將做怎樣的選擇

    小時候我也以見義勇為的英雄為偶像,認為自己雖是一介女流,若遇到相同情況一定也會怎樣怎樣的。直到有一天我發現我連在路上勸誡成群結隊的不良少年不要抽菸都沒勇氣,直到有一天我發現我連打電話去警局檢舉半夜在我家樓下發酒瘋的鄰居都沒勇氣(因為報警要留下資料),直到有一天我發現我連幫被怪壯男強迫搭訕的女人都沒有勇氣,我才發現勇氣用說的都很容易,這種事情本來就沒有對錯,只是一種選擇,人的本能本來就是會先擔心自己,因為珍惜生命不只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自己所愛的人。

    勇敢的人值得嘉許,謹慎的人也值得嘉許,對此不以為然的人,可能要證明自己做得到自己所說的那種英雄行為,才有批評別人的牌照。

    我是覺得人只有逼近死亡那一刻才會明白自己有多麼貪生啦,這只是本能。英雄有很多種做法,不一定是挺身而出挨刀吧。

    不好意思佔用很大版面囉嗦了。
  • 不會,不會。

    我覺得你說得很有道理,尤其是勇氣的人值得嘉許,謹慎的人也值得嘉許。

    批評別人很容易,但自己做不做得到卻不一定。

    感謝您的分享。

    aleonreplied on 2008/10/08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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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的那位真的說的很好耶!!!
    沒當真遇到天曉得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且救人的方法很多種,也不見得當下逞英雄才是救人的方法呀!
  • 對啊,不過我也發現一個特殊現象。

    逞英雄好像是比較男性在做的事情,女性好像比較不會。

    但這也可能是種偏見。

    或許年齡有差吧,大一點會想比較多,所以就可能沒有那麼愛逞英雄。

    年輕一點的血氣方剛,可能就比較愛來玩這一套。

    aleonreplied on 2008/10/09 07:46

  • 我剛看你那半年的故事內容, 不知道該說什麼
    但是我在台灣唸國中時, 早上騎腳踏車經過一個車禍的人身邊, 我到學校之後就打公共電話報警, 告知有人受傷, 至於詳情我不知道 (我有同學知道還笑我多管閒事, 我想那種人真是糟糕)
    其實在台灣很多人不去幫忙是因為有的被害者的家人會隨便誣賴, 所以導致大家寧可冷漠也不想管
    若是再遇上需要幫忙的, 我不會靠過去 (自己的生命安全很重要), 但我會找看看有沒有公共電話或者是店家可以幫忙, 其餘的就是上天保佑對方了
  • 你很有愛心啊,科技日新月異,現在有手機,也不用等到學校才打電話了,隨手就可以打電話告知了。

    至於你的同學大概只是開玩笑吧,如果他自己遇到,大概也會打電話。

    舉手之勞而已

    aleonreplied on 2008/10/10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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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實我發現,批踢踢的某些版有不少愛生事的人,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只要有人在那邊貼關於國外好處的文,到後來就一定會有人說你崇洋媚外,要是貼了抱怨國外生活的文,又有人說你既然這麼不爽,何不滾回家?口氣都很沒禮貌
    所以不用跟那種人生氣嚕~
  • 謝謝你的安慰啦,很多時候看到你們的回應,心態上就會好很多。

    ;)

    aleonreplied on 2008/10/12 05:19

  • 珍惜你自己

    我也有兒子,希望他將來切莫逞強當英雄,救人也要量力而為,如果你們一群五十個男孩,人多勢眾去探險也還好,可是你只有一個人,請到安全距離以外拿手機報警吧,不然養一個兒子養到出國唸書,無端端為別人賠上一條命,父母親情何以堪。
  • 是啊,我並不覺得當時的所作所為有錯。

    雖然很為那個死掉的紐西蘭英雄惋惜,想救人到最後送了一條命,他的三個小孩,妻子,情何以堪?

    英雄兩個字太沉重。

    不過話說回來,我覺得外國文化,仿佛比較英雄崇拜。

    不知草莓開始教育痞子法”別逞英雄“的觀念時候,會不會跟法國老公有沖突呢?

    aleonreplied on 2008/10/13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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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珍惜生命

    ...愛人要先懂得愛自己,那才是大愛...
    而每個人的道德不準不一,您不用不開心別人怎麼看您,重要的是:你自己知道你在做什麼就好啦..
  • 沒錯,我覺得他死了,但他的家庭卻很痛苦,這樣子實在不值得。

    aleonreplied on 2008/10/18 12:03

  • 珍惜生命

    續上文,
    親愛的,你又怎會知道他的家庭很痛苦呢?說不定,他的太太會以<英雄>這兩個字告訴他的後代子孫呢...當然剛開始的惡耗會讓整個家族心痛...
  • 因為新聞有說,他們很痛苦,已經開始想念父親了。

    曾經有次,明明就沒有救生執照,看到看到溺水的人就像跳下海去救人,被太太制止,去找救生員的經驗。

    他太太本身並不支持逞英雄。

    aleonreplied on 2008/10/18 12:21

  • 幫人本來就該要衡量實力,但連報個案都不願意未免太爛了,打個110手機是會爆炸喔!
  • 看都沒有看到怎麼知道是案?

    aleonreplied on 2008/10/18 18:45

  • 在安全處用眼睛看、用常理推斷,不確定就讓公部門去確定,那本來就是警方的義務
  • 我覺得這種是愚蠢的勇氣
    自己死了,弄的家人失去丈夫爸爸
    又不被別人感激...
    真是白死了
    人還是要為自己著想,想幫助人也應該要聰明一點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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